firefox520 发表于 2009-11-3 14:47   只看TA 11楼
引用:
原帖由 麻宫雅典娜22 于 2009-11-3 14:35 发表
也是ID被删除的实在是太多,被删除ID也就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与论坛一点关系也没有的!
这句话说得可不对啊~怎么能怪自己的运气不好呢,id被删肯定是有严重的违规行为哦~只能怪自己不仔细看版规
0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3 14:52   只看TA 12楼
跟6楼一样~多打了几个符号。个人感觉好的管理绝对是应该的,但设置过多的规则稍显多余~
0
别开枪是朕 发表于 2009-11-3 15:38   只看TA 13楼
引用:
原帖由 麻宫雅典娜22 于 3-11-2009 14:35 发表
也是ID被删除的实在是太多,被删除ID也就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与论坛一点关系也没有的!
你这句话太扯了吧?
什么叫“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
说得好像版主们扣分删号是胡来似的

被删的ID多确实是多
其他人我不敢肯定
但我删过的都是违反版规到量的…
0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3 17:47   只看TA 14楼
引用:
原帖由 ihmily 于 2009-11-3 14:52 发表
跟6楼一样~多打了几个符号。个人感觉好的管理绝对是应该的,但设置过多的规则稍显多余~
既然设定了这个规定,就肯定有它存在的必要性。我也发过10几个原创帖,看到很多回复都是灌水甚至复制回复,我也很郁闷。所以我支持论坛的这个规定~!
0
无限好色 发表于 2009-11-4 08:40   只看TA 15楼

回复 5楼 的帖子

可以修改完了
PM就可以撤销了
0
197317 发表于 2009-11-4 11:41   只看TA 16楼
要投诉也要有正规手续嘛,把被删ID,日期原因都说出来啊!这样人家怎么知道嘛
0
憨过只蚊 发表于 2009-11-4 11:46   只看TA 17楼
先对LZ表示下同情,你运气确实不好。再建议强调一点:“封号不做任何解释”。规矩早就定下来了。不遵守是你的问题,封号是版主的权利。否则的话管理团队麻烦事太多了。
0
xzxz 发表于 2009-11-4 11:59   只看TA 18楼
就是我在论坛回帖连标点符号都不敢多带,希望新来的兄弟注意了。
0
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1-4 12:10   只看TA 19楼
ID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无故删除的
楼主还是仔细反省一下自己有没有重大涉嫌违规的地方
其实SIS版规比较严格 这一点是很好的
可以大家互相约束
发贴回复之前先看看所在区版规
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
不然 ID被删除了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
0
gringoire 发表于 2009-11-4 12:15   只看TA 20楼
呵呵楼主很诡异诶,前面有位斑竹还是管理员貌似已经发过帖子,告诉大家基本上被删除的ID都是有原因的,还是平时使用的时候注意一下吧
0
回复帖子 发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