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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版彭宇:万州少年好心扶起摔倒老太却坐上被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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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版彭宇:万州少年好心扶起摔倒老太却坐上被告席

1年前的今天,万州区分水中学初二学生万鑫,赶场途中扶起1名摔倒的老太。不料,老人及其子女竟说他是肇事者,将他告到法院,要求其父母赔偿。

因为证据不足,法院一审驳回老人的诉讼请求,老人及其子女上诉到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天,老人主动要求撤诉。

虽然赢了官司,事隔1年,做好事的万鑫并未从阴影中走出来。一向老实的他变得比过去更加沉闷,成绩一落千丈。

救了摔倒老人

反倒成为被告

2009年11月14日,万州区分水中学15岁的初二男生万鑫,去万州李河镇高升村赶场。下午2时许,万鑫赶场后独自回家。

万鑫称,这时,他突然听到身后一阵“哎哟”声,回头一看,两米开外一位老奶奶摔倒在地,正在痛苦呻吟。

万鑫说,自己跑过去将老人扶起,问她严不严重。但是,老人一把抓住他,说是他把她撞倒了。万鑫有口难辩。

在街上摆摊的万鑫母亲莫修芬闻讯赶来,发现万鑫与受伤老人正在争辩。为了防止出现意外,她赶紧带老人到高升卫生院检查,并为老人支付了65元检查费。老人腿部受伤,当晚,莫修芬将老人送到万州城区医院治疗。老人随后住院19天,莫修芬支付医疗费2万多元。

老人住院期间,老人的亲属要求万鑫父母赔钱。由于万鑫坚称自己是做好事,没有撞人,万鑫父母拒绝了对方要求。

今年3月11日,老人将万鑫告到万州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共计30483.5元。

多名证人出庭

证明少年清白

今年4月16日,万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引人关注的案件。

做了好事,却成被告,许多人为万鑫的遭遇鸣不平。开庭这天,大家自发到法庭为万鑫作证。因为万鑫要上课,万鑫的父母替他出庭。

受伤的老人姓张,今年77岁,是万州区后山镇的村民。这一天,老人找好的证人李某却没有出庭为她作证。

法院审理认为,原告在高升卫生院门前附近的街道上摔倒,与原告相向行走的被告返回约两米,将原告扶起后,原告就把被告扯住不准走。原告证人未出庭,且无其他相关证据佐证,故原告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被告撞倒原告。

老人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万鑫的父亲万良成说,法院的判决让全家感到很欣慰。但是,随后,老人又向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万鑫及父母再次处于舆论的漩涡之中。

证人新疆返回

声援无辜少年

“我娃儿是冤枉的,请好心人站出来,为他作证。”老人上诉后,万鑫父母到处寻找更多的目击证人。

这件事让远在新疆打工的万州市民谭祥宣知道了。为了给孩子讨回清白,他辞掉工作,自掏腰包,坐火车回到万州。

谭祥宣称,事发时,他在现场,看见老人是自己摔倒的。当时,老人扭住孩子不放,他当场就对老人的行为表示了不满。

老人摔倒不久,谭祥宣去新疆打工。听说做了好事的孩子蒙冤当了被告,谭祥宣出于良知,回家声援无辜的孩子。

二审开庭当天

老人主动撤诉

8月3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兰光华开庭审理此案。但是,老人及家属迟迟未到场。

兰光华打电话问老人的子女,对方称,他们不想上诉了,要撤诉。

这天,一个自称老人孙子的年轻人送来一份盖有手印的书面撤诉请求。上面写道,老人是万鑫撞倒的,因为找不到证据,所以不想再打官司。他说,这手印是老人的。

这是老人的真实意思吗?兰光华带上书记员,坐了两三个小时的车,来到老人家核实。

经证实,老人确实想撤诉。她仍坚持“是那个学生娃儿(指万鑫)撞倒的我”。她说,找不到证据,她一家人也不想再扯这件事了。随后,老人的几个子女在这份撤诉请求上签了字。

闹得沸沸扬扬的万鑫当被告一事,最终以和解方式结案。


新闻面对面

对话万鑫父亲

“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对话万鑫“我一天到晚都想这件事”

“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

事隔1年,当事双方现在如何?记者试图联系摔倒的老人及其亲属,未果。

昨日,记者联系上万鑫和他的父亲万良成。

记者:这件事对孩子有啥影响?

万良成:他过去比较开朗,自从那件事之后,他变得沉默寡言,成绩一落千丈。有几次,我还发现他躲在被子里偷偷地哭。问他哭啥,他说:“你们不是说要助人为乐吗?”

记者:今后你还会叫他做好事吗?

万良成:那是肯定的。天底自有公理在,好人有好报。我希望儿子继续做好事。

对话万鑫

“我一天到晚都想这件事”

记者:老人说你把她撞倒了。

万鑫:没有。是我把她扶起来的。我是冤枉的。

记者:对这件事,你怎么想?

万鑫:社会太复杂了。

记者;听说你成绩下滑很多?

万鑫:我一天到晚都在想这件事,上课也分心,晚上睡不着觉,我怕别人说我是坏人。我其实是做了好事。

记者;今后有人摔倒了,你还会出手帮人吗?

万鑫:会!但是之前要把事情搞清楚,免得惹麻烦。

法官建议

救人也要讲方法

法官兰光华说,万鑫做好事,却成了被告,如果法院判他赔钱,这不仅是对万鑫的一种伤害,让他在今后的人生中难辨是非,还将影响到社会风气,今后,谁还敢做好事?

他说,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是一种美德,为了避免好事做完当被告,市民在救人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有旁人在场的时候,最好叫上一两个帮手,一起去帮助别人。也可大喊一声“有人摔倒(受伤)了”,提醒别人注意。

第一时间报警,等待救援,及时形成证据。

新闻链接

●2006年11月20日,南京青年彭宇在公共汽车站扶起跌倒的徐老太,并送她去医院检查。不想,徐老太及家人得知她胫骨骨折,要花费数万元医药费时,一口咬定是彭宇撞了人,要他承担医疗费。被拒绝后,徐老太向法院起诉,要求彭宇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法院一审判彭宇赔偿45876元,10日内给付。彭宇不服,上诉。最终,双方和解。

●2006年11月的一天,山东平阴县村民丁某骑自行车沿220国道行驶,遇王某骑摩托车从后面驶来。王某说,当他骑车超越丁某大约5米时,从后视镜中发现丁某摔倒,急忙返回,并拨打了120。哪知,后来丁某将他告到法院,说是他的摩托车将自己挂伤,要求赔偿。由于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丁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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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鋒蜀黍多年以前已經很有先見之明地告訴我們這個真理,只是我們一直沒有仔細揣摩領會雷鋒蜀黍的好意。大家不要對見義勇為助人為樂失去信心,只是我們需要更聰明地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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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这种事,真是让人心寒。我也曾经碰到过,当时我骑电动车,一个人骑自行车的人在我身前不远摔到了,等我反应过来刹车,正好停在他身边。他躺在地上就抓住我的裤脚不放,当时我心想完了,别讹我啊。等我扶他起来后,他目光呆滞的看着我,原来是个喝醉的。后来他骑车走了,什么也没讲。现在我想想都后怕啊,他要是讹上我,我跳到黄河也洗不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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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过人间 金币 +2 回复认真,鼓励! 2010-11-15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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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的帖子

法律的欠缺,是国人的悲哀。信仰的缺失,是中华的现状,那诬告者,不怕雷劈鬼缠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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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情真让人痛心,社会怎么会变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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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万鑫真是被冤枉的,那么现在到你告那不要脸的老太了。他污蔑你造成人精神伤害足够要他赔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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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原帖由 虎上虎 于 2010-11-14 23:22 发表
法律的欠缺,是国人的悲哀。信仰的缺失,是中华的现状,那诬告者,不怕雷劈鬼缠身吗?
因為破四舊的時候他們就已經被洗腦了,這個世界是沒有鬼的。
那啥破四舊的主謀,大家都認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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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几件类似事件的发生,雷锋叔叔似地好人和故事已经渐渐的退出中国的历史舞台了。连雷锋叔叔没户口7月里来8月走的牵强也不复存在了,在小朋友的心理会造成雷锋要是活到现在,恐怕早就被赔偿搞得捡垃圾活命了。而且还无数次的领教人民法院的威力了。
现在大家由于网络和新闻的传播发达,几乎搞得人人自危,做好事给贪官司都画上等号了。
真不知的。这个责任有谁来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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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蜗蜗 金币 +3 回复认真,鼓励! 2010-11-16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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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人啊,真没法说了,都是钱闹的,要不是也不会这样,刚解放就没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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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在我们市去开发区的路上开车,听见砰的一声看见一骑电瓶车的老头子摔到在路边,声音超级大的,我开车都听见了,本来想下来看看,女友说不要了,万一惹上麻烦,本人是哪种心肠比较好的人,但奈何世风日下人心不古,还是没敢下去,过去2个月了还记着这件事情,唉,也不知道做的对还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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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蜗蜗 金币 +2 回复认真,鼓励! 2010-11-16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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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重庆的 我们这现在流传着一句话 :“ 你要助人为乐,也要看你帮得起吗?”

真是悲哀啊   反正我是不敢助人为乐 我帮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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