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zilla888 发表于 2009-1-31 21:27   只看TA 21楼
唉,楼主的经历也给很多人敲响警钟,其实200元就能搞定的事情,为啥非要找良家呢,其实,淫人妻女的人,自己的妻女也必被淫,所以那些热衷于找良家的人真的要好好想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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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31 21:36   只看TA 22楼
朋友好运气啊,不过你还算很善良的了, 就让这事慢慢淡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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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31 21:44   只看TA 23楼
兔子不吃窝边草,你怎么这样呢,以后你这样的人谁敢找你做朋友,朋友的老婆你都这样了,别的还有什么敢托夫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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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31 21:45   只看TA 24楼
期待人性的复苏,我们可以偶尔去找下小姐,但是千万不要跟朋友的老婆玩,见面多尴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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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31 22:01   只看TA 25楼
朋友妻不可欺,解铃还须系铃人,请楼主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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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9-1-31 22:02   只看TA 26楼
我们来做一下推理:“我的一同学出差去北方,听说好象是发生了一起凶杀案”——你同学是刑警——具有敏锐的观察力——你和他老婆的破事早晚败露——你刑警同学的内心种下夺妻之恨——警察的职业特点使他开始精心策划——有一天你终于横尸荒野——凶手是警察——永远无法破案。自己准备后事吧,你要为你愚蠢、寡义的冲动付出惨痛代价


二楼的这个太经典了.楼住就等着另一起凶杀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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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sum 发表于 2009-1-31 22:03   只看TA 27楼
朋友妻不可欺,楼主,记住色字头上一把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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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de666 发表于 2009-1-31 22:03   只看TA 28楼
赵兄托你帮我半点事,这个也太厉害了,要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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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rna 发表于 2009-1-31 23:54   只看TA 29楼
要是同学发现了,楼主可是要死无葬身之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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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7 发表于 2009-2-1 00:13   只看TA 30楼
在怎么搞也不能搞熟人的老婆嘛,小心遭报应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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