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拳难敌二乳 发表于 2010-2-26 20:28   只看TA 31楼
社会上太多这种悲剧,人生到底为了追求什么,我们又能做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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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2-26 20:36   只看TA 32楼
天黑了,我就想那个了,这句话强啊。天黑都成为强奸的理由了。猛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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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k1215 发表于 2010-2-26 20:44   只看TA 33楼
这个男人的案件可以定性为“临时性强奸”了,临时起意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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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libo 发表于 2010-2-26 20:51   只看TA 34楼
我认为那些人该枪毙,谁都有自己的孩子要是你的孩子遇上了呢,你怎么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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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0958159 发表于 2010-2-26 21:27   只看TA 35楼
社会的悲哀,这种人可以人人的而诛之,现在这人都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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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day1983 发表于 2010-2-26 21:44   只看TA 36楼
2楼啥观点,受过教育的不见得不干违法的事,有时还往往是大事,害的可不止是一个人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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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qhun 发表于 2010-2-26 21:49   只看TA 37楼
哎,真是悲哀呀~有时候冲动是魔鬼啊~魔鬼害人,不仅机子难受,更身边的受到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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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00195950 发表于 2010-2-26 21:59   只看TA 38楼
时代的面貌啊 全盘美化 必然把美国人不好的 好的都接受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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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skl 发表于 2010-2-26 22:02   只看TA 39楼
究竟要到什麽時候法律才會融入到我們的日常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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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ckerhack86 发表于 2010-2-26 22:03   只看TA 40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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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 de你人做的事吗,我觉得应该使用古代的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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