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n809355795 发表于 2013-8-12 14:58   只看TA 51楼
该放下的还是要放下,何必这样折磨自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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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shiliu 发表于 2013-8-13 21:52   只看TA 52楼
一拍两散,多好了,重新换一个,还能再办次酒席,多收一回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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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805759 发表于 2013-8-13 22:01   只看TA 53楼
如果楼主有车的话,证明你生活条件不错,你大可去夜场酒吧迪吧泡妞,你有钱你怕什么,。还可以去一条龙啊,目前来说钱基本万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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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j0506 发表于 2013-8-13 22:45   只看TA 54楼
兄弟,离婚了吧。这年头,有车有房了,还怕找不到女人,四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女人多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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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mborghini008 发表于 2013-8-13 22:45   只看TA 55楼
你可真是够憋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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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vincecqx 金币 -3 字数不足,扣3金币。 2013-8-14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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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andjudy 发表于 2013-8-14 16:14   只看TA 56楼
直接去民政局办离婚,她不离,你就现在再找个女的,天天领回家,气死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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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w6334 发表于 2013-8-14 16:21   只看TA 57楼
这种女人楼主你就应该想办法狠狠的报复她,不然枉为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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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wfeng1288 发表于 2013-8-15 22:22   只看TA 58楼
既然都看到了,拍照,摊牌,这种女人不值得你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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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7520 发表于 2013-8-16 10:37   只看TA 59楼
靠,这种人直接甩了啊,不然以后不知道要有多少绿帽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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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银枪 发表于 2013-8-16 20:44   只看TA 60楼
扔了,换新的,女人如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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