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标题: 女子发票中10万兑奖获10元[1P] [打印本页]

作者: 神父2    时间: 2013-10-10 22:06     标题: 女子发票中10万兑奖获10元[1P]



      去餐馆吃饭,有奖发票刮出中奖金额“拾万元整”。昨日,宜宾高县周女士满心欢喜带着发票去兑奖,却被高县税务部门告知:只能兑10元。原来,发票背面注明了最高兑奖金额只有3000元,而通过票务系统查询,这张发票的中奖金额也只有10元钱。发票印制单位称是在喷涂奖区涂层时出现的掉节现象,“拾万元”其实是“拾元”。对于税务部门仅兑给10元的奖金,周女士表示,她不能接受。因为她坚信发票“奖区”上的金额是10万元。她说,暂时不兑这个奖金,准备将发票送往成都、重庆等专业机构进行鉴定后再进行维权。




评述:这就是中国的体制,错了就应该为此次的失误买单,如果税务局不买单,就应该是印制单位来买单,总之10块钱真的不能接受,一定要维权,直到赔礼道歉,金额方面应该协商解决。
作者: jsg_feng    时间: 2013-10-10 22:21

确实如此,税务局牛逼惯了,什么事情不是从自己身上找原因,而是一再推脱,这就是我们的政府机关,错了就错了,我记得有一对夫妇去捐款,捐4000元,因手误多敲了一个0,夫妇笑笑说,这是缘分,我们憨厚的老百姓,和我们无耻的政府干部。这就是社会主义社会的特色嘛。
作者: sofa82    时间: 2013-10-10 23:20

哈哈,维权也是没用的,人家可是自己人
作者: lyhdxiaotao    时间: 2013-10-10 23:31

胳膊能拧过大腿吗?
作者: hahahaha3    时间: 2013-10-10 23:38

去法院告啊,多好的素材啊,肯定有好多律师能支持。
作者: 觳半仙    时间: 2013-10-11 00:23

同意,必须要维权,中国人不能老是忍啊忍
作者: angelswing    时间: 2013-10-11 00:34

所以怎么说工商税务两条狼,水老虎,电阎王呢。在这个国度里民不与官斗,穷不与富争。无语。
作者: lh8263    时间: 2013-10-11 20:26

人家是统治阶级,而我们给当奴才人家都嫌多
作者: dddhonghai    时间: 2013-11-14 08:34

体制就是这样,没办法改变,其实也无奈。
作者: 九天外揽月    时间: 2013-11-14 09:10

太搞了吧!一上一下,相差的也太多了吧!,这姐姐空欢喜一场!555
作者: nuomistudio    时间: 2013-11-14 10:38

千错万错都是老百姓的错,政府机关是不会有错的!
作者: llq168    时间: 2013-11-14 12:40

税务发票的最高奖励好像只有5000元,中奖概率相当低。
作者: 小神秘    时间: 2013-11-14 14:53

呵呵、现在有些事还真不能信,都是骗人的
作者: zjh626    时间: 2014-1-22 21:39

维权,权利能够维到吗?其结果是不言而语的。
作者: sonic911y    时间: 2014-1-24 23:30

这种事在天朝基本上没着落的
作者: wacha    时间: 2014-1-25 00:05

发票最大的奖额只有5万不是?
作者: 银色    时间: 2014-2-5 11:23

政府这是和老百姓在开玩笑了,可悲。
作者: cyoz    时间: 2014-2-5 11:56

放弃吧,就当是个玩笑。我们每天不就是活在玩笑中吗
作者: superjackwang    时间: 2014-2-5 20:35

没本事的小市民怎么能斗过官呢?说一套做一套这是咱们的社会主义特色。劝您一句,事不可为时,保持良好心态和心情,保重自己身体要紧。
作者: jingca    时间: 2014-2-5 22:06

东西不是消费者们自己印的,只要证明发票是真的就必须兑奖




欢迎光临 SiS001! Board - [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 (http://67.220.92.22/bbs2/)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