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太了解我国'非常时期'相关的法律法规 个人建议:
. 如在灾害发生过程中触犯偷窃或更严重罪行者 可分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 在灾害发生初期 证据确凿的现行犯 立即执行枪决 并向全国发布公告
. 其他有待取证的 可临时收监 待事后查证 证据确凿 判30年以上或死刑 并向全国发布公告
这样基本没有罪行轻重之分 但可以初期威慑 中期避免冤假错案
当然事实上并不一定要这么理性 比如此次大地震中 如果出现北川中学急需救援 而又人手不足这种情况 就可以将条件许可的犯人编入临时救援小组 参加救援 接下来就是看表现 或者说是运气了 将功补过也算合情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