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态泼墨男获刑 冲行人喷墨汁寻刺激还掺尿
2015年5月至7月晚间,李某、贾某驾驶摩托车多次在石家庄市内各区使用注射器向行人喷射墨汁。一时间,“变态泼墨男”夜间出没的帖子开始在贴吧、微博、微信等媒体上传播,在一些市民当中引发了恐慌情绪。日前,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此案,对二人作出了有罪判决。
2015年5月13日21时55分许,李某、贾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石家庄市桥西区宫家庄祥和路口的大牌坊,由坐在车后座的李某用注射器向步行的白某、邴某等人头面部及身上喷射墨汁。6月30日22时50分左右,两名年轻女子路过槐安路与谈固南大街路口西南角的非机动车道时,李某、贾某突然向她们喷射不明液体,两名女子身上、脸上到处都是散发出臭味的液体。两名女子急忙报警,经辨别,两名女子被喷在身上的液体为墨汁。
案件发生后,经警方全力抓捕,两人很快归案。据了解,2015年6月30日晚到7月1日凌晨,省会共发生了4起针对女子进行泼墨的案件。除了发生在槐安路与谈固南大街路口的这起案件外,在华强广场、火车北站以及铁路三十四宿舍也各发生了类似案件。
归案后,两人交代因贾某的女朋友被别人用油漆泼过,为寻求刺激、恐吓他人,两人决定购买墨水及注射器,驾驶摩托车,选择防范能力较弱的女性为作案目标,在石家庄市内各区使用注射器向行人喷射墨汁。由于当时被泼时根本不知道是什么,许多人担心是一些具有腐蚀性的化学品,引起了社会的恐慌。
2015年7月1日0时45分,两人在实施第五起案件时,因剩余墨汁不多、贾某也要去厕所,李某建议他往注射器中掺入尿液,随后两人来到事发地点,由坐在车后座的贾某用注射器向步行的刘某、张某的头面部及身上喷射墨汁与尿液的混合物。
裕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贾某在公共场所驾驶摩托车,多次采取向行人喷射墨汁的方式寻求刺激、发泄情绪、恐吓他人,无事生非,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贾某有犯罪前科,应从重处罚。庭审中,被告人李某、贾某自愿认罪,均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三个月;被告人贾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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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評:现在的社会啊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人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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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昨夜風 于 2016-10-8 20:4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