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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关于朝鲜战争的各方伤亡的一些资料的整理(更新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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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啊,你用3月5日的电文,然后去说5月22日之后发生的事情,你觉得合适吗。
你之前一再强调斯大林督战队就杀死了10000人,你意思无非是说,志愿军被督战队干掉的肯定很多,这些很多人不能当烈士。所以那个抗美援朝纪念馆的烈士名单的18万也不准。
彭哪里提到也就几百人,还不是都枪毙是情节严重的。打败仗了,撤退过程中死的战士也是算烈士的,湘江战役那么多人都是败死的,人家不算烈士吗。你觉得被枪毙的逃兵会有多少呢,能够多到影响整个名册的地步吗。
另外,谢谢funnystory网友,我找这本书来看看。

[ 本帖最后由 ambershen 于 2010-9-15 20:5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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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一个工程师,说白了就是一个工人,不老实不行啊,做出来的东西没人要啊。自己心里也过不去啊,另外感谢funnystory提供的资料。

JX,我实在不想一次次去贴你发表的那些东西,请先看你88楼贴的,我和你战俘争论的焦点不是什么特务问题,特务只是一个表象,核心是你那些不知道什么网络上的高手,你转帖来比正式出版物真实得多的那些资料的真实性。
“解释代表”们用超长时间对战俘重复相同意思的话语。是当时“解释帐篷”中多次出现的一景。据现场各方人员回忆,重复“父母等你回家”这个句型的最高纪录是三小时。那天有三个志愿军解释代表在场。他们对着一个战俘,或“独白”或“二重白”或三人“合白”,反反复复就是这几句话。数小时的煎熬,使接受“解释”的战俘渗出了鼻血。单调顽固的语音使不懂中文的“中立国代表” 们也疲劳不堪。捷克与波兰代表打起了瞌睡。
解释一开始,中方更把“积极争取时间”的伪装彻底抛开。志愿军各组解释人员简直就是在比赛谁更能拖。各国记者们每天统计单个战俘的平均解释时间。结果是,最短的为七十五分钟,最长的竟达到一百五十三分钟。那份“金日成彭德怀告被俘人员书”,本来已通过高音喇叭向全体战俘营区广播过多次。每天被带出营区到解释区接受解释的战俘们集中在等候区等候传唤。而等候区旁边也安着志愿军方面广播喇叭,一遍又一遍地向战俘广播。按理说,“个别解释”开始后完全可以不必再读这份文件。但解释代表却坚持要再宣读。读就读吧。那文件总共不到五百字,以正常速度朗读两分钟即可读完。但这些嘴头功夫高强的志愿军政治干部们竟能颠来倒去把它读到二十分钟以上。在解释过程中,几乎任何话语都可以被解释代表N遍地重复。

深陷挫折的解释代表们太想“出成果”了,急得要抓狂,硬是想把任何百分之零点零零一的“希望”变成百分之百的成功。两三个政委/教导员花几个小时去做一个士兵的思想工作,乃解放军思想政治工作史上绝无仅有的超级耐心案例。只是在场的外军人士感觉不太一样。一位联合国军观察员形容现场情形“有如几头秃鹰热切地看着奄奄一息的猎物”。

再看你147楼写的
一天一个帐篷才解释20人,假如撇除那6个潜伏的“特务”,也就是14个。你觉得每个人分到的时间是多少。
而且这个美国人不是神,他不可能对所有帐篷里发生的所有事了如指掌。

麻烦你再对照,漫长的战斗656-658页的资料
第一批491名反共的中国战俘按照日程安排该去专门为解释人建立的帐篷了,但他们却拒绝离开战俘营。这些人担心共产党会逮捕他们并强迫他们回中国。
当时负责非军事区里所有战俘的印度的蒂马雅中将恳求这些固执的中国战俘:“如果你们像你们所说的那样是反共的,你们就应该进去向解释人说清楚。”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他用几辆汽车拉上战俘头儿,让他们去亲眼仔细看一看解释人所在的区域。他们在附近没有看到任何可能会绑架他们的成群的共产党军队,只有宣过誓要保护他们的印度士兵。战俘头儿们回去后向同伴们保证出去很安全。
几个小时之后,他们被说服了,开始排成队向1G个解释篷走去,每个战俘都由一名印度士兵护送。“就像要去观看16部话剧,一下子都去了,”美国情报局的记者保罗•加维说。一名战俘刚进篷子,三名中国解释人立即站起来,弯了弯腰,笑了笑。“差不多所有第一天进来的战俘都往他们脸上吐唾沫,骂他们,当天上午就离去了。解释人则用袖子擦去脸上的唾沫,费劲地使表情恢复到常态。一到解释篷战俘们就感到可以自由地向共产党表明他们是怎样看待他们的了”。
在解释的过程中,一张小绿桌子后面坐着中国解释人,对面折迭椅上坐着一名战浮解释人一边躲闪着向他们扔过来的东西,一边极力把他们的意思讲清楚。他们以一种劝导性的、友好的方式,向听他们说话的中国战俘保证,如果他们回国,将原谅其以前所有罪过。中国马上就要统治整个亚洲了,因此他们应该回到即将获胜的一边来。一个光辉灿烂的新生活正在建立。回家吧,因为祖国需要她的儿子们。
第一天不断有暴力事件发生。一名战俘突然站起来,抡起了折迭椅。三名解释人吓得倒伏在篷子的墙上,战俘骂他们是王八蛋,这是中文里最侮辱性的骂人的话。然后他把椅子掷在绿桌子上。
中国解释人吓得出了一身冷汗,样子很窘迫。联合国军人员对于这些反共奖品则喜形于色,这使得中国解释人样子更窘了。在那难忘的一天里,共有10名战俘进了去台湾的门,4名战俘在耐心地听完了联合国军方面解释人的解释后进了去中国的门。另外6名战俘热情地向共产党的解释人致意,而后往联合国军代表的脸上吐唾沫。他们从通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门出去时,受到了篷子里所有共产党人的热烈欢迎。



你觉得你贴的东西还有真实性吗,你贴的动不动就是2,3小时,还有平均75分钟,最长153分钟,志愿军的代表光读声明就花不少时间,这都是你贴的东西啊,漫长的战斗里是怎么说的,明显志愿军的代表被欺负,被耍,我实在看不出志愿军代表可以像你说的那样好像行事逼问一样的对待战俘。按照漫长的战斗里的说法,战俘骂人,吐口水,连打人都出来了,志愿军代表有这能力盘问人家2,3小时吗。美国人的确不是神,从漫长的战斗里可以看到帐篷里都有美方的人,知道每个帐篷里德事情有什么难的,本来帐篷也不多,我才不信美方这么能力。最后,退一万步说,按你说的14个人,阿三同志主持的,平均75分钟,你自己去算14个人要多少个小时,阿三同志不可能这么勤快,连睡觉的时间都牺牲了,来给战俘解释。
你总是随手就贴,还有之前彭德怀年谱,明明是3月5日辽东军区报告给彭,包括杜平,你偏偏,就写成杜平在5次战役后,提到丹东成群的逃兵。然后前后文都是关于志愿军5次战役溃败的文字,以误导别人认为逃兵就是5次战役志愿军打输逃下来的。你能不能严谨地考证下自己的资料,再来讨论呢。下面是你贴的啦。

  5月22日,中国军队已经消耗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部队人困马乏,弹药欠缺,粮秣耗尽。李奇微将军通过对“肩上后勤”能力的计算,知道志愿军的攻势已是强弩之末。联合国军共十三个师在五月中国日大举反攻。中国军队全线撤退。5月24日,中国人民志愿军第180师被截断在三十八度线以南,大部分战死,投降一部分,剩余少数撤退回三八线以北。
     其它部队也遭到了重创,不得不继续向北撤退,志愿军政委杜平提到远在中国境内的丹东市里竟有成群结伙到处流浪的志愿军逃兵。联军一直追击到铁原金化一线。中国军队依靠残余部队的阻击争取时间,中国全线后退40公里等待国内新锐兵团的到来,在6月10日,联军到达三八线以北的怀俄明线一带时停止了追击,第五次战役以中朝军队大败而结束。





[ 本帖最后由 ambershen 于 2010-9-16 09:3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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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我说很清楚了,你要讨论,就把你的来源说清楚,至少你自己考证清楚,再来贴。你贴了那么多的东西,有几个能经得起推敲呢,每次说你错了,立刻又拿出一堆又不知道哪里找来的东西贴出来,你觉得有意思吗。我看过漫长战斗的序,约翰·托兰是非常仔细的做调查研究,把他的书置干可靠可信的事实基础之上。他写作本书时,光是战俘就访间了不下百来个。除了在美国、南朝鲜和我国大陆跟许多前朝鲜战争战俘谈话外,还在台湾分别见了40多个前中国人民志愿军战俘。如果你贴出来那些东西是事实的话,比如什么潜伏的特务啊,我方解释代表对战俘什么心理攻势啊,约翰托兰不可能不写出来。对读者来说,这些文字多有冲击力。人家怎么也想把书多卖几本。
    还有,我之前就说得很清楚,战俘自己成立党支部是一回事,战俘成立的党支部被志愿军总部遥控是另一回事。我从来不否认志愿军战俘自发成立党支部,这是很普遍的事情,我只是说,他们很难被志愿军高层直接指挥。约翰托兰的书写的很清楚,你说那6个人是指定动作,那那些对中方吐口水,骂人的,我怎么看着更像指定动作。还有那6个志愿军的战俘,人家只是想回家就被你扣上特务的帽子,你不觉得武断吗。
     还有,我的帖子一开始就说很清楚,烈士名单不能等于伤亡名单,我一开始就说了,你自己好好看吧。
     彭德怀说的安东逃兵是3月5日,那时候志愿军可没什么溃败。你自己当时把安东逃兵放5次战役去说,本身就是莫名其妙。
     你说的503页时间是6月1日,人家还在企图回国呢,你就已经杜平提到安东出现逃兵了,还有逻辑吗,而且整个朝鲜战争就只有这么一次,也就是3兵团60军180师的失败,我当时就说得很清楚,即使你在5次战役那次想逃,也是困难重重,能逃到丹东的人数肯定不会多。可你是什么意思呢,你意思无非就是想说那时候溃败了,逃兵那么严重,所以伤亡肯定很大,所以官方的伤亡数字是假的。从头到尾你为了否定官方的数字,整天用些乱七八糟不知来路的网文来敷衍大家,你觉得有意思吗。
      原文写的是损失最大的3兵团,四处溃逃,企图回国现象严重,现正派人分途拦挡归队。

[ 本帖最后由 ambershen 于 2010-9-16 17:2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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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你说了那么多了,无非就是证明你的立场,官方的数字有问题,不真实。你也引用了很多很多的论据,来支持你,也说了,有很多很多网络的高人都可以有数据支持你,这样吧,你自己全部整理出来,一次过都发出来,要求不高,你起码给出出处,不要一句转帖就解决,你应该也是受过学校教育得,怎么写论文你很清楚,你把你所有的都整理出来,一次发出来,也好让我们见识下那些网络上高人的能力,而且,你完整的表述出来,也免得我们产生歧义。
另外,我没记错的话,你除了那个彭德怀的年谱,基本就没给过什么出处,你给的都是你转帖那刻确信的东西。

[ 本帖最后由 ambershen 于 2010-9-16 18:4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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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你真是太厉害了,居然连中立国委员会都可以说没他们什么事,而且居然比中立国委员会人家当事人都清楚战俘营里发生了什么事,太厉害了。
我觉得你还是把你自己所有的观点整理好一次过发出来给我们看吧,免得你说我们中文不好,看不懂,产生歧义,误解啊。也少了大家口角。

特别提供一下这个中立国委员会的职权,你用百度百科也好,维基百科也好,英文也好,中文也好都有,这里贴中文,你自己分辨吧,我中文不好的,看看这里写的中文和你用的中文是不是一回事,看看中立国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第一条  通则
    (一)为保证全部战俘在停战之后有机会行使其被遣返的权利,双方邀请波兰、捷克斯洛伐克、瑞典、瑞士与印度各指派委员一名,以成立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在朝鲜收容那些在各拘留方收容下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权利之战俘。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应设总部于非军事区内板门店附近,并应将与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在组成上相同的附属机构派驻于该遣返委员会负责看管战俘的各地点。双方的代表应被允许观察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之工作包括解释和访问。
    (二)为协助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执行其职务和责任所需的足够的武装力量与任何其他工作人员应专由印度提供,并依照日内瓦公约一三二条的规定,以印度代表为公断人,印度代表并应为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主席和执行人。其他四国每一国的代表应准许其有同等数目,但每国不超过五十(50)人的参谋助理人员。各中立国代表因故缺席时,应由该代表指定其同国籍人为候补代表代行其职权。本款所规定的一切人员的武器,应限于军事警察类型的轻武器。
    (三)对上述第一款中所指之战俘,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威胁以阻挠或强使其遣返,不得允许以任何方式或为任何目的(但须参照下述第七款)对战俘人身施以暴力或侮辱其尊严或自尊。这一任务应交托于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该委员会并保证在任何时候均应按日内瓦公约的具体规定及该公约之总精神予战俘以人道的待遇。
    第二条  战俘之看管
    (四)一切于停战协定生效日后未行使其被遣返的权利之战俘,应尽速可行地,而在任何情况下应在停战协定生效日期后六十天内,从拘留一方的军事控制与收容下释放出来,在朝鲜境内由拘留一方指定之地点交给中立国遣返委员会。
    (五)当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在战俘居留之处负责管辖时,拘留一方的武装部队应撤离该处,以使前款所述之地点完全由印度的武装力量接管。
    (六)虽然有上述第五款的规定,拘留一方有责任维持和保证战俘看管地点周围区域的治安和秩序,并防止和控制拘留一方管辖地区的任何武装力量(包括非正规的武装力量)对战俘看管地点的任何扰乱和侵犯的行动。
    (七)虽然有上述第三款的规定,本协定中没有任何项目应被解释为削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行使其合法职务和责任以控制在其临时管辖下之战俘的权力。
    第三条  解释
    (八)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在接管全部未行使其被遣返权利的战俘之后,应立即进行安排,使战俘所属国家有自由与便利在自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接管之日起的九十天内,按照下列规定,派出代表前往此项战俘被看管的地点,向一切依附于该所属国家的战俘解释他们的权利,并通知他们任何有关他们回返家乡的事项,特别是他们有回家过和平生活的完全自由:
    (甲)此类解释代表的数目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下的每一千名战俘中,不得超过七(7)人。但被准许的最低总数不得少于五(5)人。
    (乙)解释代表接触战俘的钟点应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确定之。一般地应符合于日内瓦战俘待遇公约第五十三条。
    (丙)一切解释工作和访问均应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每一会员国之一名代表及拘留一方之一名代表在场时进行。
    (丁)关于解释工作的附加规定,应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制定之,并应旨在应用上述第三款和本款所列举的原则。
    (戊)解释代表在进行工作时应被容许携带必要的无线电通讯设备和通讯人员。通讯人员的数目在解释代表每一居住地点应限为一组,但遇全部战俘均集中于一个地点的情况时,应准许有两组。每组应包括不超过六(6)名的通讯人员。
    (九)按照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为此目的而作的安排,在其看管下的战俘应有自由与便利向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和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代表及其附属机构陈述和通讯,并通知他们关于战俘自己的任何事情的愿望。
    第四条  战俘的处理
    (十)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看管下,任何一个战俘如决定行使遣返权利,应向一个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每一成员国一名代表所组成的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遣返。此项申请一经提出,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或其附属机构之一应立即加以考虑以便立即经由多数表决决定此项申请之有效。此项申请一经提出并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或其附属机构之一使之生效,该战俘应即被送至准备被遣返之战俘的帐篷居留,然后该战俘应仍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看管下随即被送到板门店战俘交换地点,依停战协定规定的程序遣返。
    (十一)战俘的看管移交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九十天期满后,上述第八款中所规定的代表们对战俘的接触应即终止,而未行使被遣返的权利之战俘的处理问题,应交由停战协定草案第六十款中所建议召开的政治会议在三十天内设法解决。在这期间,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应继续保持对这些战俘的看管。任何战俘凡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负责看管他们后的一百二十天内,尚未行使其被遣返权利,又未经政治会议为他们协议出任何其他处理办法者,应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宣布解除他们的战俘身份,使之成为平民;然后根据各人的申请,其中凡有选择前往中立国者,应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和印度红十字会予以协助。这一工作应在三十天内完成,完成后,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即停止职务并宣告解散。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解散以后,无论在任何时候和任何地方,凡有希望回到他们的祖国的上述已被解除战俘身份的平民,应由其所在地区当局负责协助他们回返祖国。
    第五条  红十字会访问
    (十二)对于在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看管下之战俘所必要的红十字会服务,应依照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所发布的规则由印度提供。
    第六条  新闻采访
    (十三)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应按照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所建立的办法,保证报界及其他新闻机构在观察本协议所列举的整个工作时的自由。
    第七条  对战俘的后勤支援
    (十四)各方对在其军事控制地区内的战俘提供后勤支援。在每一战俘居留之处附近协议的送交地点,将必要的支援交与中立国遣返委员会。
    (十五)按照日内瓦公约第一一八条的规定,遣返战俘到板门店交换地点的费用,应由拘留一方负担,而从交换地点起的费用,则应由该战俘所依附的一方负担。
    (十六)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在战俘居留之处所需要的一般役务人员,应由印度红十字会负责提供。
    (十七)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在实际范围内供给战俘以医药支援,拘留一方经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请求应在实际范围内供给医药支援,特别是对需要长期治疗或住院的病人。在住院期间,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保持战俘的看管,拘留一方应协助此种看管。治疗完毕后,战俘应返回上述第四款所规定的战俘居留处所。
    (十八)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在执行其任务与工作时,有权从双方获得其所需要的合法协助,但双方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加以干涉或加以影响。
    第八条  对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后勤支援
    (十九)各方负责对驻在其军事控制地区内的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人员提供后勤支援,在非军事区内此等支援由双方在平等基础上提供。确切的安排,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与拘留一方各别决定。
    (二十)各拘留方,在对方之解释代表按照为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所规定之第二十三款通过其区域内之交通线前往一居住地点时,以及居住在每一战俘看管地点之附近而非其中时,应负责予以保护。这些代表在战俘看管地点实际界限内的安全,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负责。
    (二十一)各拘留方在对方解释代表在其军事控制地区内时,应向其提供运输、住房、交通及其他协议之后勤支援。此项役务在偿还之基础上提供。
    第九条  公布
    (二十二)本协议各条款应在停战协定生效后使在拘留方看管下未行使被遗返权利之全部战俘知晓。
    第十条  移动
    (二十三)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所属人员及被遣返之战俘,应在对方司令部(或各司令部)及中立国遣返委员会所确定之交通线上移动。标示此等交通线之地图,应提交对方司令部及中立国遣返委员会。除在上述第四款指定之地点内,此等人员之移动受旅行所在地区一方之人员的控制与护送,但不得遭受任何阻难与胁迫。
    第十一条  程序事项
    (二十四)对本协议之解释由中立国遣返委员会负责。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及(或)代理其任务或被指派任务之附属机构应在多数表决之基础上工作。
    (二十五)关于在其看管下之战俘之情况,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应向敌对双方司令官提交周报,指出在每周末已遣返和仍留下的数目。
    (二十六)本协议为双方及在本协议中提名之五国同意时,应于停战生效之日生效。
    一九五三年六月八日十四时以朝文、中文、英文三种文字订于朝鲜板门店,各文本同样有效。
    朝鲜人民军与中国人民志愿军代表团 首席代表朝鲜陆军大将  南日(签字)
    联合国军代表团首席代表美国陆军中将威廉·凯·海立胜(签字)

[ 本帖最后由 ambershen 于 2010-9-16 22: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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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你88楼贴那些东西,很明显说的是停战之后的战俘解释工作,你自己一下子就跑到停战前的甄别去了。我和funnystory回答你的东西都是说你88楼的东西写得不对。真实性可疑,漫长的战斗写的也是停战后的战俘解释。说的很清楚了,你居然一下就跳回到听战前的甄别工作了。然后,你就说你的甄别不关中立国委员会,你88楼贴那些东西,全是在中立国委员会管辖之下发生的。funnystory和我贴的东西就是告诉你,你88楼的东西不对。是你自己跳到甄别去。你每次都是人家说你的不对,你立刻就转移话题,你这样做有意思吗

[ 本帖最后由 ambershen 于 2010-9-17 22: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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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你自己看看红色滑铁卢上面的东西吧,什么解释代表花了2,3小时对付一个战俘,平均75分钟,最长153分钟,这都是那上面写的。人家漫长的战斗,约翰写的很清楚,压根就没有什么解释代表对付战俘的事情,倒是很多战俘对付解释代表的事情,你难道否认到什么时候,我和funnystory从头到尾都是说你贴的88楼的东西,是你自己跳出去说甄别,关我们什么事。中立国委员会的报告,漫长的战斗都说的很清楚了,很明显,国民党的特务完全控制了战俘营,多次利用私刑杀害战俘,而且也只有3100人接受了解释。还有,你去搞清楚,甄别是做什么,甄别是甄别出战俘是不是要直接遣返,不直接遣返的去听解释。那时候很清楚的,被国民党特务控制的战俘营几乎没人选择直接遣返。有特务的是国民党,不是共产党,人家只是想回国,就被你说成特务。还有什么标准动作,那些不回去的战俘还不是一样的标准动作,你去看漫长的战斗上面写的,还不是吐口水。难道国共双方约好了使用同一个动作不成。

[ 本帖最后由 ambershen 于 2010-9-18 21: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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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skarlre 金币 -15 有轻度人身攻击情况 2010-9-18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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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你自己要信这么一篇文章,那我能说什么呢,我去google看过这位穆先生所写,无不惊世骇俗,不过他自己所写的所有东西既没写是怎么知道,也没写从哪里引用的,就这么随口一说,好比你一随手一贴。我看了他写的,觉得还是中立国委员会和漫长的战斗这样书写的情况更真实。另外,我真不知道,中立国委员会的文件怎么证实88楼了,那个35分钟是你自己算的,不是我算的,我只是告诉你从漫长的战斗的记录来看,不可能出现88楼所写的东西。还有你有什么证据证明那6位想回家的志愿军战俘是特务呢,你不觉得武断吗。从头到尾都是你自己认定他们是共军的特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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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X,你居然可以说成是一样的事情,一个说共军特务,一个说国军的特务,居然可以算一样的事情。就这么几个解释帐篷,你真以为美军搞不清楚状况啊。从中立国委员会的文件都可以看出,美国是导演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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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想想也知道,大部分战俘都是51年被俘的,出身也大部分都是农民,即使是国民党军队里当过兵也不能说明他们就对国民党有多大的忠诚,毕竟国民党被赶出了大陆,已经丧尽了民心,而那时候刚建国,他们都对新政权怀有希望。换做你,你愿意背井离乡,抛弃家人去台湾,一个未知的地方吗,尽管在战俘营里国民党肯定大力宣传台湾的好处。所以,他们中大部分人还是想回家的。至于那些回国后被整,那的确是政府的错误,应该好好补偿,归国的战俘。但是,那时候大部分的战俘谁会知道回国后发生什么呢。JX,你连这都不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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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Tory 金币 +4 回复认真,鼓励! 2010-9-25 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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