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嫣没有夸大的必要,兄台认为嫣可能夸大是为了彻底的毁掉自己的形象,其实没有什么意义,你承认杀了人和你承认自己砍了对方十八刀杀了人本质上没有区别。如果嫣想用这种夸大方式来刺激梁,让梁离开自己,那么她不必要把女儿的事情也吐露出来,这只会让梁恨自己。如果她只是想让梁离开,直接坦白,离婚,即可。没必要画蛇添足。我想没有人希望自己留给别人一个淫荡的印象的,何况是自己在乎的人。所以说嫣是在夸大自己,这是不合理的。
再一个,胁迫的问题。的确佟手上有嫣的艳照和视频,可以胁迫嫣。但是他胁迫嫣的目的是什么?是通奸和参加性派对。嫣是一个没有工作,在佟眼里除了长相和人妻属性外没有其他亮点的女人,除了胁迫通奸和参加性派对不大可能有其他目的了。只要嫣能满足佟的要求,那么为什么嫣要在女儿面前配合佟的亵玩?这是完全可以避免的,这绝对不是胁迫能造成的,一个母亲应该视自己的骨肉大于自己的名节。所以只能归结为嫣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